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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範圍
一、加強澳門與外地文化團體的聯繫和交流、互助及合作,並以文化、民間交流為載體,具體促進兩岸關係之融合。
二、愛國、愛澳門,促進於推廣澳門的文化活動。通過發揚文化團體的積極性,一方面推動本地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另一方面使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多姿多彩,提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
三、組織會員透過訪問、參觀、拜訪、考察等方式,對外積極宣傳澳門文化。並藉由對外參訪,以民間 力量聯繫兩岸,達到相互認識、共同發展。
四、積極組織會員與公共部門、其他社會團體或私人合作,參與或舉辦各類型有關文化發展之活動,以弘揚中華文化。
五、協助會員依法維護其文化創作的合法權益和法律保護,並為會員提供適時的相關保障資訊。
六、為會員提供各項積極的文創培訓資訊或活動,以培養澳門本地區文創領域的人才。同時引入台灣方面具備文化水平之專業人士和澳門本地人士進行培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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